政策依据:《 总局关于修订印发<**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国家**企业认定条件:①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②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③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④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⑤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比例,具体要求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⑥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⑦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⑧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备注:每年河南省内**企业申报共有3批,省里的申报通知可关注“河南科技网”,市里的申报通知及要求可关注“商丘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获悉,市里的**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一般比省里提**个月。企业申报**企业,先向各县区科技部门报备,等省里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后,县区科技部门会详细通知企业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县区汇总后推荐报送至市门,由市科技局组织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评审,评审通过后统一推荐至河南省。
奖励政策:对认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商丘市对**认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省和县区还有配套奖励资金。